为加强我国与南亚、东南亚国家政府、企业、研究机构等在商事法律服务方面的交流与合作,进一步发挥商事法律服务在贸易投资促进中的作用,服务“一带一路”建设、澜湄合作等国家战略,中国贸促会和南亚联盟工商会于2018年6月13日在昆明佳华广场酒店举办第三届中国—南亚东南亚商事法律合作研讨会。本届研讨会以“‘一带一路’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”为主题,来自中国、南亚、东南亚国家的中外政界、法律界、学术界、企业界的近300余名嘉宾和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。

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福生、中国贸促会副会长张伟,南亚联盟工商会主席、斯里兰卡工商联总会会长卢旺•埃德里辛格出席会议并致辞。

在云南省贸促会刘光溪会长的主持下,中国贸促会法律部刘超副部长对“一带一路”国别(东帝汶,克罗地亚,新加坡,蒙古,缅甸)法律研究成果进行发布,刘超副部长、云南贸促会包文滔副会长对法律研究成果进行揭幕。

为加强全国贸促系统的横向联系,发挥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作用,云南省贸促会包文滔副会长与安徽、重庆、福建、贵州、宁夏、深圳、贸促会签署了《云南省贸促会与XXX贸促会关于加强中国与南亚东南亚商事法律合作备忘录》,同时还签署了《宁夏贸促会与云南省贸促会合作备忘录》。

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副部长刘超主持专题研讨并对会议进行总结,南亚联盟工商会前主席苏拉吉·维德亚、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刘亚军、缅甸工商会副主席貌貌雷、缅甸法律专家钦钦吴、云南大学法学院书记陈云东就专题一“‘一带一路’国际商事争端预防”做了专题发言;印度律师协会主席普拉桑特·库马尔、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党委书记兼副秘书长李虎、缅甸法律调查研究所副总裁兼高级顾问山伦昂博士、老挝国家工商会副秘书长马才德 、云南省贸促会刘光溪会长就专题二“‘一带一路’国际商事争端解决”做了专题发言。

6月13日下午,在佳华广场酒店举办商法对接会,会议由总会法律部李薇处长主持,总会法律部刘超副部长致辞,中国贸促会(云南)南亚东南亚法律服务中心(以下简称“中心”)主任周晓莉给中心柬埔寨工作站授牌。在我会法律部余涛部长的主持下,中心缅甸、老挝(八谦)、老挝(唯真)、柬埔寨工作站做了推介,最后进行了商法对接洽谈会,分别由三个国别工作站为企业提供咨询和所在国的相关介绍。 

同期,总会法律部分时段与南盟工商会、缅甸工商会、老挝工商会召开了“一带一路”双边法律工作委员会圆桌会议,南亚联盟工商会主席卢旺•埃德里辛格、南亚联盟工商会前主席苏拉吉•维德亚、南盟工商会副主席金迪·拉吉·达卡尔、南盟工商会执委会成员祖巴尔·艾哈迈德·马利克、老挝国家工商会副秘书长马才德,缅甸工商会副主席貌貌雷、缅甸工商会法律委员会成员钦钦吴分别与总会法律部刘超部长、李薇处长、魏庆处长及相关人员进行了会谈。

 

转自:中国贸易报